獨家戰略合作|第二屆中國互聯網泛家裝論壇-家裝要素的有效組織3:家裝要素組織形式的演化
作者:小編 發布時間:2024-09-25 20:15:59 瀏覽:次
獨家戰略合作|第二屆中國互聯網泛家裝論壇-家裝要素的有效組織3:家裝要素組織形式的演化家裝要素組織形式是我四年來對家居電商、家裝電商以及互聯網泛家裝發展研究基礎上提出的一個新概念,它不但能夠讓我們從行業發展的歷史過程來認識和研究我們正在經歷的互聯網化發展,而且更重要的是建立起一個貫穿行業發展歷史的理論框架,能夠讓我們更好地從行業發展演化的邏輯中,探測未來行業發展的方向。
應該說,家居行業的發展,是根據家裝消費需求的發展而不斷演變而來的。是由最初的傳統而簡單的家居產品銷售形式,逐步演化為現代的家裝模式。
可能我們已經習慣了當前家居行業的布局,也熟悉了家居行業與家裝之間的關系,所以對家居行業的發展目標與家裝消費需求邏輯之間的糾結也習以為常,并沒有意識到其中的問題所在。
現在我們要來談談什么是家裝生產力要素。(開始我提出的是“家裝生產力要素的有效組織”。以下我們簡稱為“家裝要素”)
生產力是個來頭很大的概念,往往讓我們想起馬克思的《資本論》,或者至少是我們讀書時所接觸到的經濟學。曾經有朋友說我有關傳統企業互聯網化發展的“四項基本原則”和解釋什么是互聯網+的“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像是CCTV用語。當我用“家裝生產力要素的組織形式”來理解行業發展的內在邏輯時,只能自嘲是比CCTV更CCTV了。
家裝要素包括哪些內容?一般來說,家裝要素應該包括設計要素、材料要素和施工要素。這是最簡單的分類,當然如果深入分析的化還包含了營銷、管理等更加抽象的概念。因為我這里只是借用這個概念來說明問題,所以暫時不去對家裝要素做系統的分析。
家裝過程實際就是一個設計要素、裝飾材料要素與施工要素的組織過程。從這里可能能夠看出我有關“家裝要素組織形式”的思想來源。
事實上,從“家裝要素的組織形式”來分析我們整個行業的發展軌跡,也是一步一步發展起來的。我在2014年末對“泛家裝電商”(當時還沒有互聯網+的概念)進行歸納總結時,提出了“四個一”,即:一個線D云設計平臺、一系列家居產品選擇、一個家裝服務工程。很顯然,這“四個一”就是我最初對家裝要素的認識。
我把我很多工作看作是在對行業發展認識上的“捅破窗戶紙”。往往窗戶紙被捅破后人們發現“原來如此!”,然而捅破這層窗戶紙的過程卻是漫長的。
作為家裝要素的設計和施工,我們暫且不談。這里只是分析裝飾材料要素,即“一系列家居產品的選擇”。分析到這里,大家可能能夠意識到為什么上一章節我們花那么多時間去分析家具建材行業發展的歷史軌跡了。
家裝消費需求促進了各類家居產品的出現及發展,而家裝消費需求的內在邏輯,則決定了家裝要素,特別是其中裝飾材料要素的組織形式。
這是兩個再簡單不過的問題,但是在我們家居行業發展的過程中,卻顯示出其不同尋常的復雜性博魚官網。其實,當我們用“家居行業”來描述我們這個行業的主要特征時,這種復雜性已然表現得很充分。
根據家裝消費者的需求,應該只存在一個家裝行業。可是,我們現在卻有個與家裝行業相比相對獨立且更加強大的家居行業。其中矛盾所揭示的,實質就是家裝要素組織形式上的問題。
在中國,家裝所需材料要素的組織開始是自發且無序的。從上一章節的描述中我們可以看到,家裝所需材料品類是逐一發展、逐步發展起來的,經歷了一個自然演化的過程。
因而,最早的組織形式是自發的。各地最早的“建材一條街”就是裝飾材料最早的自發組織形式。隨后的發展可能因為以下兩個因素而使得家居商場成為家裝建材要素的主要組織形式:一是家具發展領先于家裝材料的發展;二是商業房地產的發展。
首先來看家具行業的發展是如何影響到家裝材料的組織形式。我們在上一章節中已經談到,家具行業的發展整體上要先于家裝材料的發展。因而,當先期的家具商場開始發展并需要更大發展空間時,自然將家裝建材收入囊中,于是形成我們今天所看到的家居商場的運營模式。
當然歷史不可能倒回去重新來過,所以以上問題應該不可能有明確的答案。但是我們知道,在歐美,家裝建材與家具家飾的運營基本上是分開的,雖然其間有少量的交集。家裝建材典型的業務模式就是美國的家得寶(HomeDepot)和英國的百安居,而我們所熟悉的家具家飾的典型模式則是瑞典的宜家和美國的愛室麗。
當然,有關家裝要素組織形式的主要問題,并不是出在家具與建材同在一個商場中銷售,而是由于這樣的家居商場發展的內在驅動力。
不管是當初對“建材一條街”組織形式的改進而產生的建材市場,或者是由家具商場發展而成的家居商場,其背后的發展驅動力一方面來自家裝消費需求的強勁發展,但更主要的卻是本世紀初出現的商業房地產的強勁發展。
商業房地產的強勁發展,一方面推動了較低形式的建材市場的發展,同時也極大地促進了主流家居商場的發展,并使得家居商場成為家裝建材要素的主要組織形式。今天除極少數家裝外,絕大多數家裝離不開家居商場(或建材市場)。于是,家居商場的運營模式,即家裝建材家具要素的組織形式,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家裝消費的過程。
原本家裝公司應該是家裝要素的組織者,英文中家裝公司的對等詞應該是General Contractor,即總承包商。家裝公司與家裝消費者簽訂家裝合同后,就可以組織設計、材料和施工等要素,完成整個家裝工程。
家居商場因為國內商業房地產的強勁發展而成為家裝建材及家具等要素的運營中心,進而成為家裝要素的主要組織者,而作為其他家裝要素的組織者的家裝公司,也只能圍繞著家居商場來運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