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當保健品賣 夫妻用品店賺6元被罰10萬
作者:小編 發布時間:2024-04-14 21:52:53 瀏覽:次
藥品當保健品賣 夫妻用品店賺6元被罰10萬標有食品生產批號的“美國偉哥2號”等8種產品檢測出了西地那非藥品成分,經營這些產品的宋某某將面臨十萬元的罰款。3月12日,濟南市市中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齊魯晚報》A08版刊登了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詳細介紹了對宋某某進行行政處罰的法律依據和具體處罰內容。對此,相關工作人員稱他們是因為無法聯系上宋某某才選擇登報進行公告,而處罰決定真正落實或需經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環節。
“經查實,你經營的標示為靈芝堂保健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批準文號為:藏衛食字(2007)第0488號的“美國偉哥2號”等8種產品,經檢驗含有藥品成分西地那非,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刊登在報紙上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列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山東省食品藥品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等相關法律依據,而濟南市市中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宋某某的行政處罰決定是沒收違法所得6元并處罰款10萬元,同時責令其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3月12日上午,生活日報記者來到濟南市市中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場所核實情況,負責刊發《行政處罰決定書》的相關科室工作人員稱確有其事。“去年8月份,我們接到了市民投訴,(市民)說東河村的一家夫妻用品店銷售違禁藥品。”該工作人員說,他們在接到市民投訴以后就趕往現場進行調查,不僅問詢了店主宋某某,還帶走了“美國偉哥2號”等8種產品送到青島一家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這些產品的包裝上是食品生產批號,但是經過檢測以后卻發現有西地那非這種藥品成分。”該工作人員說,處罰是相關領導集體討論做出的決定,《行政處罰決定書》也列舉了相關的法律依據。
同時,該工作人員稱在報紙上刊發《行政處罰決定書》并不意味著行政處罰會立即生效,因為通過報紙刊發《行政處罰決定書》是一種公告的方式,當事人要在60日內到市中區食藥局領取《行政處罰決定書》,逾期則視為送達。
“如果當事人不服處罰決定,可在送達之日起60日內向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于6個月內依法向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3月12日下午,生活日報記者查詢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并對照《行政處罰決定書》所列舉的法律條文找到了具體內容。“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藥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第三十八條規定,食品中不能添加藥品,而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目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公布。
“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十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并可以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第一百二十三條法規列舉了六種情形,其中就包括“生產經營添加藥品的食品”。
2018年8月份,家住二環南路附近某小區的楊先生投訴東河村內的一家夫妻用品店,原因是這家夫妻用品店把“偉哥”當成保健品賣給了自己65歲的父親。“之前我爸在保健大廈買過不少保健品,但是突然有一天他買回來了兩瓶‘偉哥’。”楊先生說,兩個透明的塑料瓶內裝有幾十片藍色的菱形“偉哥”藥片,他看到之后非常吃驚。
“我爸的前列腺不好,之前一直吃保健品,也不知道是誰推薦他去東河村買‘偉哥’的。”楊先生說,夫妻用品店的工作人員在推銷“偉哥”時說是保健品,他爸爸才被忽悠花了200塊錢買了兩瓶“偉哥”。
據楊先生介紹,后來,他悄悄跟在父親身后來到了這家夫妻用品店,卻發現所謂的夫妻用品店藏身在一個賣床上用品的店鋪里面。“那個柜臺不是玻璃的,而是木頭的,那些‘偉哥’就在柜臺里面。”楊先生說,“偉哥”不是保健品,也不能治療前列腺疾病。于是,他一氣之下就撥打電話進行了投訴。
“我投訴以后,市中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員就過去調查了。”楊先生說,他投訴夫妻用品店售賣違禁藥品以后,食藥監部門就介入了調查,工作人員不僅沒收了店主的違法所得,還把沒收的“偉哥”等藥品送往青島專業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為什么濟南市市中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選擇在報紙上刊發《行政處罰決定書》進行公告呢?濟南市市中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處理此事的一名工作人員說,他們在接到市民投訴以后于2018年8月份到東河村進行調查,當時夫妻用品店的老板宋某某很積極地配合工作人員接受詢問,其自稱只賺了6塊錢。
“我們把8種產品送到青島檢測以后,9月底就有了檢測結果,但是我們去送檢測結果的時候,卻發現那家夫妻用品店已經關門了。”該工作人員說,他們曾復印了這家夫妻用品店的營業執照,但是上面沒有顯示具體的機構名稱,甚至還超過了有效期,此后他們多次聯系宋某某都沒有聯系上。
該工作人員說,他們是在直接送達、郵寄送達等方式無法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的情況下才選擇登報刊發《行政處罰決定書》并進行公告博魚boyu體育。
對于違法所得6塊錢罰款10萬元的問題,該工作人員解釋稱,《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了“生產經營添加藥品的食品”的處罰措施,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十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款。
“十萬元已經是最低標準了。”該工作人員稱,他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山東省食品藥品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相關規定對當事人宋某某進行了從輕處罰。
3月12日下午,生活日報記者來到東河村進行了實地探訪,該村的樓房有不少是加蓋的,里面居住著外地打工者。有知情者稱,該村以前有不少夫妻用品店,不過有不少已經關門了,其中一家曾在門店外面懸掛“夫妻用品”的服裝店被食藥監部門查處以后就不再賣夫妻用品了。
附近一家服裝店的老板說,之前她家門店附近有一個服裝店也賣夫妻用品,不過如今監管部門查得嚴了,類似這樣的“夫妻用品”門店關了不少。
針對濟南市市中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媒體上刊發《行政處罰決定書》的事情,生活日報記者咨詢了山東千舜律師事務所律師邱洪奇。
“行政機關登報刊發《行政處罰決定書》是有法律依據的。”邱洪奇說,行政機關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以后可以通過直接送達、留置送達、郵寄送達等方式送達給當事人,而如果以上方式無法送達處罰決定書的話,行政機關可以在報紙上刊發公告。
邱洪奇認為,行政機關此舉,可以在違法當事人無法聯系上的情況下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并追究違法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單純看公告的話,這份《行政處罰決定書》的法律依據和罰款是沒有問題的。”邱洪奇說,《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有“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藥品”的相關規定,而且10萬元的罰款已經是最低標準。
“當事人不認可行政處罰的話,可以提出行政復議,也可以提起行政訴訟。”邱洪奇說,當事人沒有提出行政復議以及行政訴訟的情況下,行政機關可以到法院申請非訴強制執行,一旦被列入被執行人名單的話,當事人就會被限制高消費等行為。
不過,邱洪奇稱如果所謂的“偉哥”是冒用食品批號進行生產的話,那么當事人的售賣行為可能就是另外一種違法行為。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