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購買保健食品需科學引導
作者:小編 發布時間:2024-04-12 10:41:57 瀏覽:次
評論:購買保健食品需科學引導《保健食品標志規范標注指南》有助于提升消費者對保健食品的認知度,能夠據此準確識別和理性購買保健食品。
近年來,隨著經濟不斷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用戶消費觀念也在逐漸轉變,健康需求持續增加和細化,保健食品市場迎來快速發展。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發展銀發經濟增進老年人福祉的意見》,聚焦多樣化需求,培育潛力產業,鼓勵研發適合老年人咀嚼吞咽和營養要求的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配方食品。此前一份關于2024新年送禮趨勢的調查顯示,被調查消費者在購置新年禮物時,87%會關注產品是否具有健康屬性,位列關注點第一名。總體而言,消費者更傾向于選擇營養健康、包裝精致、具有多重價值和能夠滿足多元禮贈場景的產品。
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保健食品》(GB16740—2014),保健食品為聲稱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即適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并且對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阿膠、復合維生素片、維生素C泡騰片、褪黑素片、蛋白粉、燕窩滋補品、氨糖……如今,類似這樣的保健食品已經成為健康儲備的“硬通貨”。但是,其花樣繁多、標志不統一等問題往往讓消費者在選購時犯難。此前,我國相關部門專門發布過保健食品標志“小藍帽”,正規的保健食品在產品標簽上均有該保健食品標志。然而,對圖形比例、顏色標準等具體內容未做詳細要求,企業標注存在一定差異,因此一些不法商家仍會“鉆空子”。為科學引導消費者購買保健食品,北京市場監管總局近日發布了《保健食品標志規范標注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指導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規范標注保健食品標志,正確引導消費,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秩序。
《指南》提到,保健食品標志為依法經注冊和備案的保健食品的專有標志,保健食品最小銷售包裝應當規范標注保健食品標志,且標志應當規范標注在主要展示版面的左上方,清晰易識別。《指南》不僅優化了標志中圖形和文字細節要求,還特別指明,保健食品注冊證書或備案憑證持有人、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切實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規范標注保健食品標志。《指南》的發布,有助于提升消費者對保健食品的認知度,能夠據此準確識別和理性購買保健食品。
科學引導消費者購買保健食品,除了推進政策規范,還應加大宣傳,讓人們充分了解相關知識,提高認識。首先,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一定要注意查看銷售場所資質。一是到證照齊全的正規場所購買保健食品,觀察或者詢問是否有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或食品銷售備案編號);二是在網上購買時選擇資質齊全、信譽度高的自營、專賣等店鋪,并保留好交易記錄和相關憑證。保健食品產品信息可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網站查詢。
其次,要仔細查看外包裝標簽標志和產品相關信息,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認準產品包裝上的保健食品“藍帽子”標志,對照《指南》中的具體規定進行辨別,核對保健食品注冊號/備案號。
再次,平時不斷提升健康素養,充分了解健康知識和保健食品知識,懂得不同營養素補充劑等保健食品之間的區別和作用,根據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等信息科學選擇,并按標簽、說明書的有關要求食用。消費者特別是老年群體、患者,對于商家的廣告和宣傳更要具有識別能力,切勿聽信不法商家對保健食品的虛假廣告和宣傳。
最后,需要強調的是,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藥品。出現疾病癥狀應及時到醫院就診用藥博魚boyu體育,不能用保健食品代替藥品治療疾病,以免貽誤治療時機。(作者系編導、資深評論員)